2026-2027学年秋季
学院教学督导巡屏检查工作安排
为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督导,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督导体系,加大学院督导力度。本学期将由督导处及各二级学院部组成二级巡查小组,通过监控中心巡查对三个校区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督导检查。
现将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分组顺序
从第二周--第十八周,每周抽两个上午和一个下午,按上课时间进行。具体各组检查周别见下表:
顺序 |
检查安排周别 |
备 注 |
1 |
第二周 |
工程管理学院 |
2 |
第三周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3 |
第四周 |
建筑工程学院 |
4 |
第五周 |
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 |
5 |
第六周、第七周 |
信息管理学院 |
6 |
第八周 |
建筑设备工程学院 |
7 |
第九周 |
公共教学部 |
8 |
第十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9 |
第十一周 |
建筑设备工程学院 |
10 |
第十二周 |
工程管理学院 |
11 |
第十三周 |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
12 |
第十四周 |
建筑工程学院 |
13 |
第十五周 |
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 |
14 |
第十六周 |
信息管理学院 |
15 |
第十七周 |
公共教学部 |
16 |
第十八周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注:每周为全周五天,安排三次。
二、检查人员及方式
1. 二级学院部巡查小组
每个学院(部)的领导及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参与检查工作。每次检查出2人,组成2人检查小组,在电子督学中心通过远程方式开展工作。
2. 学院督导巡查小组
督导处组织督导人员通过课堂进行教学督导抽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各组须如实将当天检查情况按时记录,填写电子督学中心使用登记表。
检查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督导处、教务处负责人。
督导处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