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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5-13   点击数: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之一。科学有效地测评,可对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也可为教师评优、职称晋升以及评选教学优秀质量奖提供依据。

一、评价方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学生评价(A)、同行评价(B)、院系领导评价(C)三部分组成,由督导处汇总。

第一部分:学生评价

学生评价,由每个班随机抽取10%~20%同学对本学期该班任课教师的教书育人、履行一岗双责职责、教学态度、课堂教学水平、教学组织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计算每位教师的学生评价总分后,再计算每位教师的学生评价的平均得分,见教学评价表(学生用表)。

该部分评价分(A)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40%。

第二部分:同行评价

督导处组织督导员通过听课形式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主要教学态度、教学规范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评价

该部分评价分数(B)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30%。

第三部分:院部评价

教研室及二级院每学期组织教师对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二级听课评价。对教师的教学情况分五个项目作出评价,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价用表。

院部领导除通过听课外,还须根据教学大纲查阅授课计划、教案(备课笔记)以及通过查阅学生作业、考核等情况,评定教师的教学态度及教学效果,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评价表。

该部分评价分(C)占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的30%。

第四部分:督导处汇总评分

督导处根据考核标准,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对收集上来的学生评教表、同行、二级院(部)评分进行复核后汇总

根据以上三部分评分,分别加权计算得出每个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分:教学质量评价分 =  A×40% + B×30% + C×30

二、评价程序

1、教学评价工作由督导处协调统筹、各二级院部参与完成。

2、学生评价,学生针对开设的课程每学期评价一次;二级院部领导听课随机进行,每学期评价一次;同行评价由督导处组织随机进行,每学期评价一次。

3、对教师教学质量的年度评价在本年度年终考核前完成。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

1、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目的是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2、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津贴、职称晋升、教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3、每学期评价成绩不合格的教师,教研室、二级院部及督导处应有针对性地听课,并给予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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